常德市正式出台《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实施与监管流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办法》共分八章,涵盖了项目决策、计划管理、审批程序、资金管理、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关键环节。其核心内容聚焦于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各方职责,优化审批流程,并加强风险防控。
在项目投资决策方面,《办法》突出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要求重大项目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公众参与等程序,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政策导向,从源头上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透明度,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效投资。
在项目管理方面,《办法》构建了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明确了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强化了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办法》强调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及绩效评价等关键节点制定了详细的管理规定,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推进。
资金管理是《办法》的另一重点。它严格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与监管程序,要求所有项目资金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国库集中支付,并强化审计监督,严防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办法》还引入了信用评价和结果应用机制,对项目相关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记录与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未来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重要参考,以此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常德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为当前和未来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有助于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地方建设,对推动常德市产业结构升级、城乡协调发展、民生持续改善具有深远意义。下一步,常德市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办法》的宣传解读与培训,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